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养老保险权益和人才自由流动双保障、双促进,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跨制度关系转移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已全面实施。
参保人只需向转入地的工作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参保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企业)。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或邮寄发送给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相应转移资金,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转移接续,不仅解决了跨统筹区域转移,还解决了统筹范围内企业、机关事业跨制度转移。
截止2020年10月我县制度内转出121人,制度内转入18人,企业转入 12人,退役军人转入5人。为便于各参保单位更全面地认识和办理转移接续工作,社保局起草了《跨制度转移接续经办指南》,方便单位了解学习,共同推动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县社保局将持续跟进经办业务开展,及时完善工作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系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转移接续服务。(陈爱珺)